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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房内管道均需进行标识施工,标识必须具备识别色、介质名称和方向三个基本要素。管道标识可采用成品包裹式、自粘式及模版喷涂式。
对于制冷机房、锅炉房、生活给水机房、中水机房、发电机房、洗衣房、变配电室、空调机房、水泵房等大型设备机房内管道标识优先考虑使用包裹式及自粘式, 管道井及吊顶内机电管线可考虑使用喷涂式。
标识应具备在室内不褪色的特性,用于室外管道的标识需具备防水性,并可在室外日晒的情况下不褪色。用于高温热水、蒸汽及烟囱等管道的标识需具备耐高温的性能。
包裹式及自粘贴标识的厚度不少于0.3mm, 并需具备一定的抗拉性及延展性。
对于标识的设置位置要求如下 :
1.管道为直线时, 两个标识之间的距离应为10m。
2.标识地点应包括管道的起点、终点、交叉点、转弯处、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。